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于2024年12月印发《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技术经理人可参评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为加强先进材料领域专业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技术经理人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2025年江苏省“J-TOP创新挑战季”先进材料专场的技术供需对接,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节能环保分中心、无锡市新材料产业科技镇长团、宜兴市科学技术局、东南大学技术转移宜兴分中心联合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江苏)基地定于2025年8月组织开展中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节能环保分中心
无锡市新材料产业科技镇长团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江苏)基地
东南大学技术转移宜兴分中心
二
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集中时间共2.5天)
2、地点:宜兴市、长三角相关新型研发机构
三
培训对象
1、宜兴市先进材料领域(含半导体材料、陶瓷耐火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生物医药材料等)企业的科技管理部门、技术/产品团队、业务骨干及业务支撑团队;
2、江南大学宜兴校区等在宜院校的研发及创新平台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相关人员、科技副总、具备可转化科技成果的教师;
3、宜兴市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如园区管理(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产业园)、成果服务(概念验证、知识产权、财税、律所、中试测试、科技评估)、金融服务(银行、私募、券商、保险)等;
4、宜兴市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创新创业等各类培训机构或事务所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5、宜兴市政府科技管理、技术转移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科技镇长团成员。
本次培训班限额招生80人,每个单位(含关联企业)限报2人。培训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已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或已完成初级班培训,证书正在核发中。培训班将根据“J-TOP创新挑战季”先进材料专场技术需求挖掘匹配度择优录用。
四
培训方式及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学员技术转移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培训分为集中理论授课、实操技能提升、专项能力拓展三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1、集中理论授课。依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的要求,紧密结合先进材料领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相应的课程模块。计划邀请商务谈判技巧、孵化平台建设、概念验证项目筛选与运营等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授课过程中,将着重对专业领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展开实操解析,并组织互动研讨。
2、实操技能提升。依托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东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平台,设立“联合工位”,遴选技术经理人,利用平台优势,服务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区域产业经济等,推动高新园区、科技企业与高校院所进行定向产学研合作;参与江苏省“成果(专利)拍卖季”、“J-TOP创新挑战季”等技术转移品牌活动,常态化开展技术需求挖掘、诊断、发布、路演、技术交易对接、创业项目落地孵化等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践中,不断提升技术经理人专业实操能力。
3、专项能力拓展。遴选优秀学员参加“技术经理人思享汇”、“技术经理人竞技比拼”活动,聚焦需求挖掘与研判、成果推介与评价等主题,引导技术经理人参与对话,分享技术转移服务经验,链接服务资源,拓展执业能力。
五
证书申领要求
通过考核并符合要求的学员将获得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江苏)基地颁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中级)》。
申请中级技术经纪人证书要求如下:
1、已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
2、在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节能环保分中心网站上传“J-TOP创新挑战季”品牌活动的有效技术需求2个以上;
3、完成培训课程,培训结束后通过结业考试;
4、撰写完成1篇案例分析报告并在线提交。
六
报名方式
1、请拟报名参训学员提交报名回执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回执表)、个人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的形式命名,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52690031@qq.com。
报名回执表二维码
2、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请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3、承办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参训人员,报名成功以短信通知为准。后续关于培训日程、考试提纲、证书领取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4、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 18352601074
徐老师 18795699720
七
其他事项
本次课程围绕"J-TOP"专场开展,不收取培训费用。用餐、外出考察、考试和制证费用285元/人,由参培人员自行缴纳至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腾氿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账号,届时请学员在汇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单位+姓名+中级“,并将汇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发送至学员群,发票开班仪式时统一下发。
东南大学技术转移宜兴分中心
2025年8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