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等在科技成果转化道路上有常见的“三段式”演进路径。第一阶段举办很多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签订一批的战略框架合作协议,主打一个热热闹闹;第二阶段逐渐有了实实在在的产学研合作,虽然合同不大,但是数量越来越多,合作越来越实,以数量取胜;第三阶段务虚的活动和战略框架协议越来越少,合作从追求数量到质量,开始专注某个或某几个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这不仅是一个发展过程,更是一个认知深化和能力升级的过程。
许多经历过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都会对这样一个场景似曾相识:会议厅里高朋满座,镁光灯下,红绸覆盖的签约台前,一份份厚重的“战略合作协议”被交换、签署。掌声热烈,报道频出,一派繁荣。
这一阶段的核心是“链接”与“造势”。频繁的对接会、路演和论坛,看似务虚,实则必要。它打破了实验室与市场之间的壁垒,让习惯了论文与课题的科学家,看到了技术落地的可能;也让寻觅创新的企业家,听到了来自学术界的声音。那些框架协议,或许大多未能结果,但它们传递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信号:转化,已经启程。
然而,仪式不能永远进行。当热闹沉淀,要转化为一个个技术转让、许可开发、作价入股的合同。几万、几十万的项目虽不起眼,却如涓涓细流,汇成活水。对科研人员而言,这是一次真实的“市场试水”——他们的技术被真金白银地认可了,哪怕数额不大。对机构而言,数量攀升的合同,倒逼着法律、财务、资产管理等支撑体系快速建成、跑通。这个阶段,是用“量变”积累“质变”的资本,每一步都踏在实处。
当小路已成通途,便迎来了转化的第三阶段。此时,追求的已非一纸合同或一笔资金,而是不可替代的产业价值与战略影响力。机构不再广撒网,而是将全部养分聚焦,去培育少数几棵能成为参天大树的“苗子”。这“苗子”,或许是攻克“卡脖子”难题的关键技术,或许是有潜力定义一个新兴产业的原始创新。在这个阶段,转化的形式从简单的“技术转让”,升维为 “共创共生” 。它可能催生一家硬核科技企业,吸引顶尖产业资本,甚至带动一个产业集群的形成。高校与科研院所的角色,也从被动的技术供给方,转变为主动的产业生态构建者。一个重大的成功,其能量与示范效应,将远超千百个普通项目。
转化之初的热闹无须苛责,那是破冰的必要;中期的数量也无须焦虑,那是体系的筑基。真正的智慧,在于懂得在合适的时机,勇敢地穿越到下一道门——从追求“活动举办了没有”,到审视“生态培育了没有”;从满足于“我们转化了多少项”,到深思“我们改变了什么”。
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反木桶原理”现象。简单说,就是十个十分水平的成果加起来并不等于一百分,因为社会在评价一项应用性成果“水平”高低,通常并不在于其“科技含量”多寡,而取决于其中显示度最大的一项应用所造成的影响力大小。
最高级的转化,从来不是技术的搬运,而是价值的生长。当喧嚣散尽,唯有那些扎根产业沃土、撑起一片天空的“大树”,才能证明一切。